根据《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以年级为单位,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,班委、寝室长、普通学生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。学生代表总人数不少于该年级总人数15%。具体名单公示如下:
组长:吏希超
成员:
2018级:陈柏年、黄天放、魏豫洲、肖璇、鲍露琪、曾毅玲、佘仕洋
2019级:龚志骏,陶智博,蒲子涵、汤君豪、何睿轩、颜何佳、蔚龙鑫、张君、梁睿哲、张马逸龙、周襄渝、赵依涵
2020级:朱佳杰、张晨、何广、王奕康、李妮芸、袁莎、龚茜洋、徐陈蓓蓓、覃楚瑜、刘航、何钰、刘家怡
2021级:桂雨欣、吴梦洁、朱子豪、姜君玉、胡晟豪、朱嘉雯、穆嫣然、罗力鹏、汪子丰、瞿邦锐、陈舰禺、刘汉、张佳怡、潘玉茗、陈首任
2022级:林熙、郭瑀瑄、孙筠宜、刘文博、陈柏泉、蔡哲儒、陈璟彤、魏一飞、陈字龙、李好、陈锐、徐逸康、李宇航、柯书媞、董榕霖、谢依萌
2022级研究生:徐炎、张佳玥、孙诗雨
特此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之前拨打系办电话:027-81317206。
湖北美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
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