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雕塑工作室使用须知
一、 进入公共雕塑工作室的人员应该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并相互监督。
二、 公共雕塑工作是开放期间,学生使用公共雕塑工作室由教师负责登记,其他人员要使用公共雕塑工作室需经系办公室批后另行登记,无关人员禁止入内。
三、 凡使用公共雕塑工作室者,应承担清洁工作的责任,每次工作前须做半小时的清洁和排风工作,工作期间不得将废物随便乱扔,保持设备、地面、墙面整洁。工作完毕做好清洁整理工作,关闭所有电器、窗户和水源后方可离去。
四、 严格按教学程序和各实验室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,以特殊的方式使用设备,要经过技师同意。
五、 严格按安全规定使用各种化学品。
六、 严禁在公共雕塑工作室吸烟、进餐,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。
七、 严禁在实验室随意粘贴,污损墙面,窗户。
八、 凡发现可疑人员,设备的部正常现象,要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。
九、 所有人员在每次进入公共雕塑工作室工作时需交纳10元人民币作为整洁保证金,工作完毕经检查合格,退还保证金,如有污损,扣除保证金。严重污损作为事故处理。
十、 未经允许,不得将公共雕塑工作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公共雕塑工作室。凡丢失、损坏公共雕塑工作室重要工具材料、设备均按学校有关事故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