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室使用安全管理规定
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认真执行《湖北美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》。根据本系具体情况,制定了系安全教学管理规定,对院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补充,具体如下:
1. 每位教师上课之前均要在任课班级选出安全员和清洁负责人,安排好安全、整洁值日,并于学生负责人签订保证书,交办公室主任存档。
2. 教师上课之前均要组织学生学习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,讲明本课程的具体安全注意事项,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。
3. 除执行院《教学楼管理规定》外,还要注意的事项包括:
(1) 随时注意关闭水源,特别是停水时,值日人员要注意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。不得在水池内乱倒脏物,堵塞水池。
(2) 任何人不得随意在教室涂鸦、张贴、悬挂物品,不得随意取走示范作品、镜框。
(3) 未经许可,不得将教室用于其他用途。
(4) 每逢假期、调班、教室用作考场前,学生要将放在教室的物件取走。
(5) 每次上完课后,教师要督促值日学生及时归还教具。
(6) 学生在进校时,每人领用一套课桌椅,使用期间有责任保护完好,不得随意践踏、油污、刻画、拆卸,如有损坏,要及时报告系办公室处理。照价赔偿。
附《湖北美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》第14章《教学楼管理规定》